记者昨天从最新一期《市政府公报》获悉,市政府日前出台《关于鼓励社会捐赠促进高等学校发展的意见》(以下称《意见》),鼓励各高校积极向社会各界募集、筹措办学资金,增加办学资源。
《意见》规定,捐赠资金重点资助高校的项目包括:教学科研、体育、校园景观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设立或资助奖教金、奖学金、助学金及各类教育基金;人才培养与高层次人才引进;图书资料和教学科研设备购置配备;举办学术会议、校史展览等大型活动。
《意见》支持各高校成立基金会,接受、募集并管理捐赠物资和资金。各高校应将所有捐赠登记造册并存档,为捐赠人出具有关证明或票据,方便捐赠人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意见》要求各高校基金会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基金会章程,建立健全理事会、监事会等内部组织架构和管理制度,接受市民政、教育行政部门的监督管理,公布年度工作报告,并定期公开受赠款物的使用情况,接受捐赠人和社会公众的查询、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