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区块链等现代信息技术与法治的深度融合,带来了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教育、公共法律服务等法治各个环节的数字化变革,促进了法治文化数字化。数字赋能法治文化建设,为增强全社会法治思想基础和弘扬法治精神提供了新引擎。
今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意见》明确提出,到“十四五”时期末,基本建成文化数字化基础设施和服务平台,形成线上线下融合互动、立体覆盖的文化服务供给体系。到2035年,建成物理分布、逻辑关联、快速链接、高效搜索、全面共享、重点集成的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中华文化全景呈现,中华文化数字化成果全民共享。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重要支撑。加快推动法治文化数字化建设,既是推进实施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的题中之义,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的必然要求。我们要充分认识推动法治文化数字化建设的重要意义,以数字化基础设施为依托,以内容建设为根本,以数字技术为支撑,建成多元主体共同参与、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法治文化数据库,大力发展线上线下一体化、在线在场相结合的法治文化新体验,实现法治文化数字化成果全民共享,让法治文化数字化建设成为宣传法律法规、增强全民法治信仰、培育法治精神、形成法治习惯的有效载体,成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文化动力。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
推动法治文化数字化是顺应信息时代发展要求、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和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总体目标是建设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相适应,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相适应的,以数字形式呈现的、具有数字场景体验的法治文化。数字赋能法治文化建设,外在形式是数字化,内在支撑是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全面依法治国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推动法治文化数字化建设,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并将其贯穿所有工作全过程。法治文化的数字化成果要充分体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最本质特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与全面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宪法法律至上,把法治的精神内涵和价值追求通过数字化形式呈现给人民群众,让人们浸润在大众化的数字应用场景中理解法治、体悟法治,感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人民性和优越性,牢固树立正确的法治观,增强对社会主义法治文化的信仰、信念和自信。
坚持以传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为基本内容
先进的法治文化是建设法治国家的文化基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治理论、法治体系、法治文化的“四位一体”。推动法治文化数字化建设,关键是充分发挥好数字化载体、数字化场景、数字化产品的作用,以数字化方式系统、广泛、深入传播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让法治的理念、价值、原则、精神贴近民众、进入头脑、深入人心。重点是打造数字化法治阵地,把“知法”作为塑造法治精神的第一道关口,广泛宣传民法、刑法等与人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让群众了解法律、熟悉法律,进而增强法律意识、树立敬畏之心。既要聚焦“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推出丰富多彩、生动形象的数字法治产品,开展专题性、集中式的法治文化塑造,又要与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长廊、法治文化公园、民主法治示范村等现实阵地相结合,通过电子屏等数字方式把法律送到民众身边,打造法治底色深厚、文化元素鲜明、技术手段先进的法治文化建设精品。
坚持以创新数字化供给为重要支撑
数字技术打破了传统时空壁垒,建立了以需求者为中心的全新模式,让人们获得法治服务更为便捷、感受法治体验更为直接。推动法治文化数字化建设,就要把数字化应用场景作为人们普遍感受法治的新型空间,整合法治文化数字资源,建设高度集成、相互关联的数字法治文化设施,形成涵盖法律规范、案例资源、理论成果、前沿动态、法治作品等在内的法治资源数据库,使人们通过手机、网络等可“一键获取”权威法治资讯。要以智慧法院、智慧检察、智慧执法、数字政府等法治应用场景为重点,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通过亲身体验数字化法治的运行过程,感受数字赋能最新应用成果所蕴含的公平、公正、效率等法治价值。要善于运用学习强国、微信视频号、抖音、快手等受众面广、用户量多的新载体,以微视频、情景剧、案件透视、辨法析理等喜闻乐见的方式,寓法于剧、寓教于乐,让民众在闲暇时间主动搜索、乐于观看法治类视频,通过数字化场景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营造全社会学习法治、崇尚法治的良好氛围。
坚持以增强全民法治自觉为最终目的
法治文化是源于内心的具有普遍性的法治信仰,是外化于行的法治自觉。从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到全民守法,只有全社会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普遍共识和共同行动,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舆论氛围和法治环境,才是“文化”意义上的法治。这既依赖于持之以恒的法治实践,更需要每个人的自觉行动。通过触手可及的数字法治产品,潜移默化地引导人民群众自觉把是否合法作为评判行为的最低标准,打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强大文化磁场,形成坚实的法治向心力、引领力和推动力,使法治成为每个人的潜在意识和行为习惯。在现实社会与网络社区并存的时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网民都是现实社会的人,要增强全民网络法治意识,依法净化网络环境,打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社区。在数据采集加工、交易分发、传输存储及数据治理等环节,要自觉践行法治精神,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数字标准,使法治成为覆盖现实社会与网络社区的文化基因,让尊法守法成为人民群众的惯常行动,实现数字赋能法治文化建设的最终目标。
(作者:梁平,系华北电力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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